5.2.3 金属风管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板材拼接不得有十字形缝,风管及法兰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3.1.8的规定;圆形弯管的少分节数量应符合本规程表3.11.3的规定;变径管的夹角应符合本规程第3.11.4条的规定;圆形三通、四通、支管与总管的夹角应符合本规程第3.11.5条的规定。
2 风管法兰或风管连接件及圆形风管承插连接应符合本规程表3.1.5-1、表3.1.5-2的规定;金属圆形芯管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第3.2.6条的规定。
3 薄钢板法兰风管制作应符合本规程第3.2.3条的规定。
4 C形、S形插条应符合本规程第3.2.4条的规定,连接处应平整、严密,折边四角处应进行密封。
5 角钢法兰的制作应符合本规程第3.2.2条的规定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检查方法:对照图纸、直观检查和尺量检查。